這是從網上看到的八個人生問題,我覺得頗值得我們反思的。 問題一:如果你家附近有一家餐廳,東西又貴又難吃,桌上還爬著蟑螂,你會因為它很近很方便,就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光臨嗎? 回答:你一定會說,這是什麼爛問題,誰那麼笨,花錢買罪受? 可同樣的情況換個場合,自己或許就做類似的蠢事。 不少男女都曾經抱怨過他們的情人或配偶品性不端,三心二意,不負責任。明知在一起沒什麼好的結果,怨恨已經比愛還多,但卻“不知道為什麼”還是要和他攪和下去,分不了手。說穿了,隻是為了不甘,為了習慣,這不也和光臨餐廳一樣? ——做人,為什麼要過於執著?! 問題二:如果你不小心丟掉100塊錢,隻知道它好像丟在某個你走過的地方,你會花200塊錢的車費去把那100塊找回來嗎?…